小说阅读网

小说阅读网>含生草 > 第105章 铁汉柔肠(第4页)

第105章 铁汉柔肠(第4页)

这个录音的“威胁”意味不言而喻,但也坐实了几个被告并非“主动投案自首”,这让王良金试图拿这个大做文章混淆视听的意图彻底破灭。

林子苏最初听到“大boss”以为是周瑁远,但很快就否定了,转而认定是李天霸,毕竟李天霸曾是黑道大佬,道上小弟惧其威名也是有可能。

虽然真正迫使几个罪犯归案的是周瑁远,但他不可能和这么底层的小喽啰对话,更不可能纡尊降贵去安排这等小事。

“审判长,我的问话完毕。”公诉人回到公诉席。

王良金针对录音的威胁意味展开攻击,“证人张小伟,我是被告人金胜男的辩护律师,你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。请问,你口中的‘大boss’是谁?”

“这个无可奉告。”看得出来张小伟对这个问题很忌讳很敏感,不假思索就拒绝了。

周瑁远授意李天霸让他出庭,也是有交代的,什么都可以说,唯独不能把李天霸交代出去,就算律师问也不能说。

张小伟只知道这是李天霸的死令,并不知道是boss的boss的意思。

“是不知道,还是不能说?”

“反对!辩护方提问和本案无关!”公诉人毫不犹豫起身抗议。

“反对有效!”

“正常情况下,我们给人通电话,是不会录音的,但是你却提前录音了,我想问,是那个‘大boss’教你的吗?”

“不是。在道上混,难免会遭黑手,我习惯留证据,以防万一,表哥也不例外。”张小伟回答得滴水不漏。

“你在录音里说,‘如果你们不听话,“大boss”会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’,这个‘后果’是什么?你这是在威胁我当事人,这是犯法的,我可以告你恐吓罪,这个罪名起码要你吃5年牢饭……”

“反对!辩护人在对没有发生的事情提问,辩护人在威胁恐吓证人!”

“审判长,正是这个‘后果’,让被告人受到了威胁,被告人有权知道。”王良金抗辩道。

“反对有效!辩护人,请对既定事实提问。”

“为什么在开庭前一天才同意出庭作证?”王良金无可奈何,只得寻新的漏洞追击。

张小伟沉默,看得出来他有不能说的难言之隐,王良金抓住这个破绽,立即高压逼问:“证人请回答问题,为什么开庭前一天同意作证?是不是也受到了那个‘大boss’的‘威胁’,他是不是威胁你的家人,或你的生命安全?”

在王良金说到“威胁”二字时,公诉人立即起身抗议反对,但法官否定了他的请求,并说:“请证人正面回答问题!”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“没有!”张小伟犹豫了好半天,又斩钉截铁回答。

“你在庭上所说的这些话,是不是也是‘大boss’教你的,如果你不按照这样说,你个人和家人安全会遭到报复,是不是?”

王良金“教”字刚出口,公诉人立马大喊“反对,反对,辩护人在做假设”,不过王良金也跟着提高了嗓门,并未中断提问,法官最终还是否定了公诉人的请求。

“不是。”这张小伟到底是混过社会的,看得出来心理素质还是很强的,没有被王良金的咄咄气势而自乱阵脚。

“既然不是,为什么不敢说出‘大boss’是谁?”王良金步步紧逼。

“反对,辩护人提问与本案无关。”公诉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,一问一反对,试图扰乱辩护人的思路,也不管法官是否会同意。

“反对有效!”法官裁决。坐在公诉人侧后的袁深松一口气。

“审判长,证人张小伟一直被人威逼利诱,从所谓的劝投案,到此次出庭作证,都非他自愿。那么他的证言到底是真实事实,还是有人故意教唆,已经不言而喻。

而那个所谓的录音,我代理人从未收到过他的这通电话,我方有理由怀疑这是伪造合成的录音。还请审判长英明裁定。我的提问完了。”王良金胸有成竹地坐回辩护席。

法官问公诉人还有什么要补充的,公诉人起身做了最后发言:“辩护人围绕喝酒、私生活问题,没有基于法理逻辑和事实基础辩护,而是一直避重就轻,试图扰乱视听,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意中伤。

中国的法律,甚至放眼到世界的法律,都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女性不能喝酒,也没有说犯罪分子可以随意伤害、侮辱喝酒的女性。

这和社会上那种‘因为你穿着暴露,所以活该被性骚扰’的言论,一样无耻,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,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。该谴责的是施暴者,而不是争论受害者的红与黑。

不要说受害人清白善良洁身自好,就算是个嗜酒成性的妓女,只要她不愿意,那么对她的任何强迫性行为就是强奸,不能因为她从事性服务或其他不光彩的身份,就成了遭受不公和伤害的原罪。

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,都是平等的,包括性。辩护人一直在偷换概念,对证据确凿的犯罪事实却避而不谈,而被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犯罪事实始终视若无睹避而不谈,试图为被告逃避罪责和刑罚,请审判长明鉴!”

“对公诉人的总结发言,我表示反对,公诉人发言是假设,是不存在的事实,和本案无关,且对本辩护人进行人身攻击。

在此,我坚定地表达我的立场,辩护人依法履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职能、进行减罪辩护的立场是坚定的。

辩护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依法辩护也是理性的、客观的和有节制的,是充分尊重合议庭、尊重公诉人的,也请公诉人恪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的立场。

法庭是讲法理的地方,审判长没有最终宣判前,就没有对错、有罪无罪之分,公诉人不该用先入为主的有罪论看法,对我当事人加以区别对待,这有失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,谢谢!”

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

最新标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