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但是这个办法非常艰难,而且很需要时间去磨,你有信心一直走下去吗?”文鸳用审视的目光看向芬格尔问道。
“我有!大人!啊不是。。。应该叫老爷?先生?”芬格尔激动的挺直腰板回答道。文鸳看到他背后的尾巴甚至都为此晃动了起来,足以见得他现在的兴奋程度了。
“收不收?能力过硬,也比其他盗贼的素质强很多。”文鸳回头问诺诺他们道。
“我看行,而且这个体格当战士应该也没啥问题吧,这样的话队伍内的前卫就正式集齐了。”格兰诺顿抱着双臂点头道。
“我们没意见,相信队长的判断。”小艾代表诺诺点头回答道。
“因为还没有正式的组建冒险者分会,只能说采取临时雇佣的方法来让你入队。这样,我们每次下地牢的总收获的5%+固定35金币会作为你当前的酬劳。等你入队后就是按照正式的平均比来进行分红,你有意见吗?”文鸳问道。
“我没意见!而且这其实就已经有些多了。”
芬格尔听到35金币时两眼立刻冒光,简直像是一匹饿狼一样。三十五金币,就是后面坐着的不少比蒙也倒吸了一口凉气。有的小贵族一个月都不一定能挣到这笔钱,而且考虑到文鸳的身份,他可能是按照人类的汇率来计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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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蒙的金币要粗制滥造一些,也要小一些。一枚圣弗朗西斯科银币能在这换三-四枚银币,这也是道森商店明明离着很远但是还是带着货前来的原因。没有别的,太能挣钱了,只靠汇率都能挣不少。
三十五金币,对文鸳这个阶段来说已经不太稀奇,只要地牢探索没有啥大问题就一定能挣到这笔钱。但是对平民来说,这就是标准的天价。
后面的比蒙们有些急躁起来了,名额不多了,估计也就还剩下一个名额了。是翻身还是继续浑浑噩噩,就看今天能不能成功了。
“签字吧,这是临时的合同,签上你就是小队的成员了。一会下午带着你去买身装备,你应该有盗贼用的小手提箱吧?”文鸳问道。
“买装备?不用了吧?我有武器来着。”芬格尔签上自己的比蒙名字又愣了一下,似乎并不是很情愿去买些别的的装备。
“你的武器是啥?”文鸳问道。
“骨头棒子!葛莎兽的后腿骨!”芬格尔自豪的说道。
“靠,太寒酸了,下午还是去买点吧。”文鸳揉了揉眉心又不由得笑起来说道。
“你挺像一个熟人,那伙计和你名字一个样,也是差不多的性格,甚至是差不多的身材,也是满头金发。”文鸳笑着说道。
“谁?谁和我一个名字?”芬格尔疑问道。
“远着了,人家不在这边,指不定还在和一群巨龙搏斗呢。”文鸳伸了个懒腰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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