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族人都将自己家最珍贵的东西拿了出来。
当6远看到一个壮汉将一坛酒,强行赛到自己手里时,心里半是苦笑半是感动。
大荒粮食匮乏,而酿酒需要耗费大量粮食。
因此对于许多普通人来说。
他们这一辈子,都未必能喝上几次酒。
而6母也红着眼睛,捧着几件叠好的丝绸衣服走到6远面前。
“吾儿长大了,你身体长得快,娘亲帮你缝了几身衣裳。”
“你在外面一定要吃好睡好,千万别苦了自己。”
6母絮絮叨叨地叮嘱道,看着他差不多跟自己一样高的个子,欣慰地用粗糙大手摸了摸6远的脑袋。
6远看着6母手里的衣裳,以及她手指上密密麻麻的针孔,心里五味杂陈,很不是滋味。
大荒一向都是粗衣裹体,衣服结实耐穿就行。
但这几套衣服都是用上好绸缎缝制而成的。
显然6母担心6远穿得寒酸,会被人瞧不起,所以才连夜赶制出了这几件衣裳。
只不过大荒纺织技术落后。
哪怕6母尽可能做得精致,但仍然显得有些粗糙,没办法跟大庭国的锦衣华服相比。
“阿娘,阿爹,你们也保重身体。”
6远很是不舍道。
随后在所有族人的挥手目送下。
他翻身上马,驾的一声,冲向远方。
不过脾气一向暴烈的烈鬃马,这次却特意放缓了脚步。
让6远有更多时间,与部落族人告别。
等走远了,6远回看去。
只见那座他生活了五年的小村庄,此刻逐渐变小模糊,最后变成一个小黑点,彻底消失在了视线中。
“走吧。”
6远叹息一声,平复心里所有情绪。
得到他的命令。
慢悠悠走着的烈鬃马,顿时撒开蹄子,在蜿蜒山路上狂奔起来。
当他们穿山越岭,准备横跨十万大山时。
6远才终于明白一向精打细算的风怀安,为何会舍得花费五十万斤粗粮买下这匹烈鬃马。
因为烈鬃马的确很不凡。
除了脚力惊人外,它的灵觉也很敏锐,能远远避开许多凶猛异兽。
而且它自幼生活在深山中,哪怕再险峻陡峭的山路,在它脚下都如履平地一样!(本章完)